现在淘宝客推广的渠道是越来越多了,特别是站外推广,像是抖音、快手等大流量的平台都是不可错过的推广渠道。如果站外淘宝客与站内淘宝客并存的话,佣金结算逻辑又是怎样的大家知道么?下面就为大家解读一下。
1、站外/站内淘宝客并存时结算逻辑
站外淘宝客与站内淘宝客并存时,最后一个淘宝客优先(即最后一个淘宝客获得佣金,其他淘宝客无佣金收入)。
2、举例说明
1)买家点击站外淘宝客A的淘宝客推广内容,如直接进入爱淘宝,且最后从爱淘宝内内容提供方B上传的内容直接至卖家的商品及/或店铺并成交的。此时,仅A为淘宝客并获得佣金,B不是站内淘宝客并无淘宝客佣金收入,即卖家就相应成交只须向A支付佣金,无需向B支付佣金;但B为第三方服务商,A应按《第三方服务商合作规范》约定向B支付服务费。
2)买家点击站外淘宝客A的淘宝客推广内容,如直接进入爱淘宝外任一淘宝营销产品,且最后从该淘宝营销产品内站内淘宝客B的淘宝客推广内容直接点击至卖家的商品及/或店铺并成交的,仅B为成功推广并获得佣金;A不为成功推广,A无佣金收入,即卖家就相应成交只须向B支付佣金,无需向A支付佣金。
3)买家点击站外淘宝客A的淘宝客推广内容,如在两个或以上淘宝营销产品(包括爱淘宝)间跳转过程中分别点击过多个站内淘宝客(分别为B、C)的淘宝客推广内容,并最后通过站内淘宝客D的淘宝客推广内容直接点击至卖家的商品及/或店铺并成交的,则D为成功推广并获得佣金;A、B和C均不为成功推广无佣金收入,(即卖家就相应成交只须向D支付佣金,无需向A、B和C支付佣金,D也无需向A、B和C支付任何费用。
相关阅读:淘宝客结算佣金对不上?带你一探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