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店学院 网店资讯 网店问答 专栏 店铺装修 拼多多入驻 虾皮入驻 推广返佣
    甩手网 > 网店资讯 > 行业资讯

    淘宝卖家不履行“新消法”将遭下架

    2014-01-23 10:40:29 人气:3952

    “3·15”日渐临近,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也即将实施,在B2C电商企业提前试行“新消法”后,作为C2C平台的淘宝网也开始落地“新消法”内容。北京商报记者昨日获悉,淘宝网将在1月底前对目前尚未签署《消费者保障服务》(以下简称“消保”)的商家进行分批通知,接到通知后仍未签署“消保”的卖家,商品将被强制下架。


            北京商报记者在淘宝网论坛中了解到,在3月15日“新消法”正式生效之前,淘宝网将会于1月底对至今仍未签署消保协议的卖家进行分批通知, 通知后72小时内仍未签约的卖家将会被执行全店商品下架处理。淘宝网方面表示,尽管平台已于2011年开始执行全网消费者保护服务,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仍有极少部分卖家尚未签署消保协议。但具体卖家数量淘宝网方面表示不便透露。


           在卖家看来,这是淘宝网作为电商交易平台,对即将实施的“新消法”做出的实质性应对措施。淘宝方面表示,“新消法”强调了卖家经营信息须真实有效完整,为避免“新消法”上线后可能产生的交易纠纷,保护买家的合法交易保障,因此希望在春节前通知卖家,必须签署消保协议。


           北京商报记者从淘宝官网了解到,消保协议中要求卖家提供商品完整信息,并对描述的商品信息负有举证责任。上个月,淘宝已将“七日无理由退换货”升级为退货承诺,卖家可对店铺内不同商品设置不同的服务条件,最长退货换保障时效可达15天。


           然而在淘宝网为“新消法”的到来而频频升级卖家服务政策的同时,有小卖家表示,如果遇到过分维权的消费者,卖家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将受影响。


           参与“新消法”修订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淘宝网升级卖家服务政策是尊重新消法的表现,卖家签署协议后应按照协议条例所规定的内容进行买卖,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本站部分文字及图片均来自于网络,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删除。联系信息:甩手网
    关注微信
    手机开店实用工具
    关于甩手软件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隐私协议     |     用户权限     |     站点地图     |     帮助中心

    甩手客户服务

    • 甩手问答
    • 在线客服:企业QQ 800055007
    • 白班咨询电话(9:00-18:00):
      0755-26470437/26470392
      晚班咨询电话(18:00-22:00):
      18926581976/18926585976
    • 客服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22:00,周末9:00--17:00
      (除法定节日以外,其他不在线时间请留言,
      我们看到后会第一时间回复您!)
    • 甩手网投诉电话:0755-26470437/26470392转621

    关注公众号

    Copyright ©2010-2020 深圳市华通易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甩手网 All Rights Reserved.[粤ICP备12028137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16号

    关闭
    在线客服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