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7月31日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用户通过网络支付账户将只能给自己的银行卡转账。另外,银行的跨行转账一般要收取一定手续费,这意味着通过支付宝免费转账的午餐可能没了。
文件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用支付宝跨行转账多方便,可就有人看着眼红非要折腾你。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把很简单的事非要搞复杂。自己不创新还给创新者下绊子,凡是对老百姓有利的总有人设置障碍变相多收费。既然是征求意见稿,那就明确表态:不同意。
分析人士认为,银行业应主动向互联网金融机构学习,而不是利用话语权扼杀新事物。支付宝转账要被叫停,政府部门可真是用心良苦啊,多么好的产品,却几年之内夭折,快捷支付这是时代趋势,而不是政策手段能限制的,伟大的央行若想取代支付宝,你只能发明更快更简捷的方法,而不是用你所有的权利。
支付宝方面则表示,网络支付是互联网金融的基础,管理办法对于网络支付账户认证和额度的限制不仅阻碍了网络支付的发展,也必然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此外,意见稿还将降低支付效率,让行业一夜之间倒退10年。
发红包需要开5个证明
除了支付宝不能向银行卡转账外,意见稿规定用户在开设网上账户时,需要用5种方式来验证身份。也就是说,未来用户如果要发微信红包,需要先向微信提交5个机构的证明来验证自己身份才可以。
据悉,央行意见稿的第十六条规定,支付机构给个人开户,如果是消费类账户,需要三个机构为用户做身份验证,而且消费类账户只能用于消费或往个人银行账户提现。如果是具备理财、转账功能的综合账户,则需要五个机构来验证。而微信红包这样的功能属于转账的范畴,要发红包,首先需要五种方式交叉验证,开户的成本非常高。目前的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主流的支付机构,都还达不到央行的规定。
腾讯方面表示,目前正在研究相关的办法。“毕竟现在才是征求意见稿阶段。”
最严新规规定了啥?
1.根据央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用支付账户转账,无论转入还是转出,都只能在支付账户与自己的同名银行借记账户之间操作。
2.限制转账支付金额: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个人,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得超过20万元;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个人,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得超过10万元。
3.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这意味着此前第三方支付争抢的P2P网贷资金托管业务或被禁止。
该意见稿一出,网上也是马上炸开了锅,有网友认为银行是以资金安全的理由去限制支付的便捷,看着便捷支付这块肥肉落在别人的嘴里,自己不舒服,于是拿起“法律”的大旗为自己的牟利。这正说明银行的经营需要创新,不要总躺在垄断的床上发展。银行要发展,要改革创新,要提升服务质量,别总打垄断的主意。